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728号)第十六条工作要求,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:
2023年,嘉兴教育学院根据有关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。截止2023年12月31日,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监察室反映。
联系人:陆勤,联系电话:0573-83838908。
嘉兴教育学院
2024年4月10日
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728号)第十六条工作要求,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:
2023年,嘉兴教育学院根据有关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。截止2023年12月31日,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监察室反映。
联系人:陆勤,联系电话:0573-83838908。
嘉兴教育学院
2024年4月10日